[上饶市本级]德兴市银城镇银城中路、朝阳路两处房产招租(五年)信息披露
2025-12-02
江西/上饶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上饶市本级]德兴市银城镇银城中路、朝阳路两处房产招租(五年)信息披露
江西/上饶-2025-1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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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本级]德兴市银城镇银城中路、朝阳路两处房产招租(五年)
投资项目代码:
- 【信息时间: **********】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德兴市银城镇银城中路、朝阳路两处房产招租(五年) | ||
| 标的名称: |
德兴市银城镇银城中路**号房产招租(五年),挂牌价***,***.**元 德兴市银城镇朝阳路*号招租(五年),挂牌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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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下载)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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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深圳市新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新评字[****]*******、****号评估报告。 *.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招租方、拍卖公司、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面积误差责任,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以及成交价格。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租金支付方式:租期五年,按照合同时间约定每年支付。 *.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万元。承租方应在成交日起七日内缴清租赁履约保证金。租赁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由招租方负责无息返还。 *.签订合同:缴清款项后**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且需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相关部门审批之后方可签订。 *.标的交付:标的由招租方保管,成交后由招租方负责清场并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标的在《租赁合同》生效日起 **个工作日内交付给承租方。 *.标的水电开户由承租人自行办理,费用自行承担。水电费、通讯费、保安、物业、保洁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出租房产不得用于经营和保管危险物品,不得用于开设餐饮、娱乐等可能严重影响消防安全、运营安全的经营业态,不得用于经营委托贷款、小额贷款等可能冒用建行名义,带来声誉风险的经营业态。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要办理的证件都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拍卖成交后,承租方不得将标的的权利和义务转让于第三方。 **.承租方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并须赔偿招租方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因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须结清所有承租期内所产生的水电气等支出费用,补交免租期的租金后方能撤场。招租方可无条件从剩余租金、履约保证金中抵扣相关费用(多退少补)。 **.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方不得擅自拆除租赁房屋中所装修的物品,可移动的物品除外。承租方投入的一切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应自行处置,不得强行要求新承租人收购。而对于承租方装饰、装修的不可搬动(移动)的部分无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撤场时不得破坏。未按期撤场的设施设备,招租方有权自行处理,且不予任何补偿。否则,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竞租成功后,承租方需支付交易费及拍卖佣金。 **.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会特别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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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应是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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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按年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产权交易费须在拍租成交之日起*日内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拍卖佣金须在拍租成交之日起*日内付至拍卖公司指定账户。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承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保证金处置方式: 发生以下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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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上饶市嘉盛拍卖有限公司(带湖路**号新闻大厦**楼) 联系电话:***********(胡先生)***********(郑先生) ***********(周先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