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2025-12-02 00:00:00
惠民县某单位主副食品供应项目更正公告(第二次)(*****************)(第*包)
惠民县某单位主副食品供应项目招标变更公告(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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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于****年**月**日 发布了*****************惠民县某单位主副食品供应项目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更正采购公告项目名称、项目概况、本项目特定资格、招标文件申领时间、投标受理时间、开标时间、其他补充内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惠民县某单位主副食品供应项目
项目名称更正为:惠民县某单位主副食品供应项目(三次)
*、原公告的项目概况:保障单位日常及特殊情况下主副食品供应
项目概况更正为:
*.保障单位日常及特殊情况下主副食品供应;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项目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每日公布的滨州市居民主要生活消费品平均价格;
*.本项目确定*家供应商中标。
*、原公告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本项目特定资格更正为: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
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原公告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申领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工作日)
招标文件申领时间更正为:
申领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工作日)
*、原公告投标受理时间: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年**月**日 **:**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投标受理时间更正为: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年**月**日 **:**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原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时间更正为::****年**月**日**:**
*、原公告的其他补充内容:无。
其他补充内容更正为:
(一)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申领方式
线下申领。投标单位需将以上资料刻制到光盘中,送到申领地点,招标人审核资料通过后,发放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