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12-01 00:00:00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税费征管系统数据供应技术支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号粤海大厦*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税费征管系统数据供应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一览表
* | 税费征管系统数据供应技术支持服务 | *项 | ***,***.** |
合同履行期限:数据供应服务时间段为经采购人核定的工作量达到**个人月。中标人需保证在合同签订后经采购人核定的工作量**个人月内做好数据供应工作,保障相应需求得到及时、准确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第三点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为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公益二类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提供社会组织的登记证书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提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号粤海大厦*楼
方式: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号粤海大厦*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二)获取文件方式:
(*)网上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点击“登录”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上传至系统,进行线上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具体操作指引也可见代理机构官网“****://***.********.**/”右边点击“常见问题”)
(*)现场获取文件:供应商可通过代理机构官网“****://***.********.**/”点击“登录”后搜索本项目,点击“详情”进入公告页面后再点击右上角的“获取文件”,进行基本信息填写后打印《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号粤海大厦*楼进行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号粤海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陈女士;
电话:****************/***;
发布人: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