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2025-12-01 00:00:00
湘潭市雨湖区洞庭湖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标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雨湖区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建远发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雨湖区洞庭湖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标
*、政府采购编号:潭雨财采计(****)******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内容:对雨湖区立新渠道的整治:(*)左右两岸对应桩号(***+*******+***)进行加高培厚,采用仰斜式**.*浆砌石挡墙护脚,草皮护坡;(*)新建*处泄槽、消力池,新建下河踏步*处及小型排水涵管。
*、是否分包:否
*、项目负责人:王宁
*、联系电话:*************
二、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大写:壹佰捌拾壹万叁仟叁佰伍拾叁元叁角叁分
*、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标的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整包 | 中建远发工程有限公司 | 湘潭市雨湖区洞庭湖区重点区域排涝能力提升工程**标 | 对雨湖区立新渠道的整治:*、左右两岸对应桩号(***+*******+***)进行加高培厚,采用仰斜式**.*浆砌石挡墙护脚,草皮护坡;*、新建*处泄槽、消力池,新建下河踏步*处及小型排水涵管。 | * | 项 | *******.**元 |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
(*)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分*次支付给承包人。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天内予以支付。
(*)工程预付款在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时开始扣款,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时全部扣清。
(*)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并审批后支付给承包人,支付时间不应超过监理人收到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天内。当累计付款达到合同签约价的**%时暂停支付,待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含档案验收)待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审定后累计支付到审定金额的**%,其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支付完毕。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时间、地点及方式
*、工期:**日历日。
*、地点:湘潭市雨湖区。
*、方式:招标人指定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湘潭市雨湖区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验收方式:按招标文件约定
验收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年**月*日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及招标代理机构各一份,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湘潭市雨湖区水利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附件:合同。
甲方:(公章)湘潭市雨湖区水利建设乙方:(公章):中建远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宋香阳法定代表人:蒲虹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覃宇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湘潭市雨湖区政府二院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南四段**号*幢
(鸡公嘴*号)*层**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红牌
楼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