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2025-1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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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 出让公告
清公字【 *** * 】第 * 号
经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政府批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 宗国有 土 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条件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建筑限高 ( 米 ) | |||||||
清 *** * * ** 号 | 发展西路南、平安北街东 | *****.** | 普通商品房用地(二类) | * *年 | *.****; 并且 ≤ *.* | 建筑密 ≤ ** | **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 | **** | **** |
备注: 具体要求详见出让须知。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地 。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 *** * 年 ** 月 ** 日至 *** * 年 ** 月 ** 日到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三楼( *)代理室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 年 ** 月 ** 日至 *** * 年 ** 月 ** 日到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三楼( *)代理室 向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 *** * 年 ** 月 ** 日 * * 时 * * 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要求,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将在 *** * 年 ** 月 ** 日 ** 时 * * 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 出让地点为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 拍卖 时间 定于 *** * 年 ** 月 ** 日 ** 时 * * 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本次 拍卖 出让地块均设定出让底价。
*、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及电话: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杨 先生 ************
保定市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年 **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