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瑞安市安保集团有限公司环卫车辆购置项目(重)的更正公告[瑞安市臻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12-01
浙江/温州 变更澄清
关于瑞安市安保集团有限公司环卫车辆购置项目(重)的更正公告[瑞安市臻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温州-2025-12-01 00:00:00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瑞安市安保集团有限公司环卫车辆购置项目(重)

首次公告日期:****年****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

电动三轮车:

车厢尺寸****************

电动三轮车:

车厢尺寸***************

*

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

车辆的到货验收:

*.本次采购的货物均视为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了强制认证规定(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认证等),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对上述货物验收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资料(上述产品相关强制认证的证明文件投标时不需提供,采购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否则按验收不合格,采购人给予退货、解除合同或经采购人同意换货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车辆的到货验收:

*.本次采购的货物视为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了国家相关规定,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对上述货物验收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资料,否则按验收不合格,采购人给予退货、解除合同或经采购人同意换货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

采购文件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车辆的到货验收:

*.本次采购的货物均视为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了强制认证规定(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认证等),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对上述货物验收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资料(上述产品相关强制认证的证明文件投标时不需提供,采购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否则按验收不合格,采购人给予退货、解除合同或经采购人同意换货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车辆的到货验收:

*.本次采购的货物视为供应商投标产品符合了国家相关规定,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对上述货物验收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资料,否则按验收不合格,采购人给予退货、解除合同或经采购人同意换货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更正日期:****年***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瑞安市安保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瑞安市玉海街道长春路**幢*单元***室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曾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瑞安市臻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瑞安市万松东路***号财税大楼*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盈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徐瑞雪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瑞安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地址:瑞安市安阳路***号产发大厦

联系人:陈女土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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