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2025-12-01 00:00:00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本级金鼎小剧场场地租赁项目【“金鼎”小剧场场地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本级金鼎小剧场场地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本级
项目名称:金鼎小剧场场地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在市委宣传部指导下,拟在市中心城区商业综合体试点建设商业小剧场一“金鼎”小剧场,将之打造成为硬件完善、内容丰富、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市场化运行的示范小剧场,引领带动全市小剧场建设。 ****年经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局实地考察,并报市领导同意后,前期已将小剧场选址在金鹰天地广场内*层*******商铺(金鹰幸福蓝海影城对面,建筑面积约****.**㎡)。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拟租赁的金鼎小剧场市场定位受众以青年、儿童(家庭)为主,对所处地理位置、人流量、社会知晓度、停车便利性等有特殊需求。既要保持充足的客流,又不能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另外,根据剧场设置要求,其建筑面积不能少于****㎡。 宿迁市宿城区新青年路*号金鹰天地广场商业街*区*层*******铺位位于市中心,周边人口聚集较多,两面临路,一面临河,距离居民区位置合适,人流量大,交通便利,便于人员疏散。同时周边中小学聚集较多,符合市场定位。该商铺铺位面积约****㎡,能够满足采购需求。 采购人已租赁使用该商铺两年,已投入必需的硬软件设施,目前社会知晓度高、受众面广,该地点已被广大市民认可。 综上,为保持小剧场的延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供应商为该商铺的所有人宿迁金鹰置业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宿迁金鹰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论证专业人员:任俊 (宿迁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沈瑶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杨成飞 (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年**月**日**:**前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与采购人联系,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 采购人
联系人:冯珊珊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世纪大道**号
联系电话:*************
*.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宿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人民大道*号宿迁财政大厦*楼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无
联系地址:无
联系电话: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