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分中心新经办服务场地LED大屏购置项目-静安分中心新经办服务场地LED大屏购置项目采购公告
2025-12-01
上海 招标采购
静安分中心新经办服务场地LED大屏购置项目-静安分中心新经办服务场地LED大屏购置项目采购公告
上海-2025-12-01 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新中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委托,为静安分中心新经办服务场地***大屏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静安分中心新经办服务场地***大屏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元):******元
*、最高投标限价(元):******元
*、采购内容:该项目主要包括两套***大屏系统的采购及安装服务,分别放置于新经办服务场地的一楼大厅及三楼大会议室(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交货时间:双方签订采购合同后,自开工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其他资格要求:
*)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合同转让与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现场报名时间:上午**:*****:**,下午**:*****:**,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路***号*楼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先向招标代理公司电子邮箱(********@**.***)发送报名资料线上审核,通过邮件审核的供应商请于上述获取日期范围内委派授权代表持报名资料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路***号*楼领取磋商文件,本次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元/本(现金),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现场现金支付/公对公银行转账支付,转账需注明“**********标书费”)
四、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交的资料
*、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证明(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时间)。
注:复印件或上传的彩色扫描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原件验看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路***号*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路***号*楼
七、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档*份(*盘,应包括投标文件****版及含签字盖章的***版,并保证正常读取。投标文件电子档不作为评审依据,以纸质版正本为准)并密封。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除投标文件内装订的,请另外单独打印携带一份)。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功能。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十、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上海新中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路***号*楼
联 系 人:秦智慧
联系电话:***********
上海-2025-12-01 00:00:00
静安分中心新经办服务场地***大屏购置项目*静安分中心新经办服务场地***大屏购置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存证日期:****年**月*日
查看上链详情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静安区
采购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新中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委托,为静安分中心新经办服务场地***大屏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静安分中心新经办服务场地***大屏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元):******元
*、最高投标限价(元):******元
*、采购内容:该项目主要包括两套***大屏系统的采购及安装服务,分别放置于新经办服务场地的一楼大厅及三楼大会议室(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交货时间:双方签订采购合同后,自开工日起**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交付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其他资格要求:
*)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合同转让与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现场报名时间:上午**:*****:**,下午**:*****:**,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路***号*楼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先向招标代理公司电子邮箱(********@**.***)发送报名资料线上审核,通过邮件审核的供应商请于上述获取日期范围内委派授权代表持报名资料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路***号*楼领取磋商文件,本次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元/本(现金),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现场现金支付/公对公银行转账支付,转账需注明“**********标书费”)
四、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交的资料
*、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证明(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时间)。
注:复印件或上传的彩色扫描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原件验看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路***号*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路***号*楼
七、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提供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档*份(*盘,应包括投标文件****版及含签字盖章的***版,并保证正常读取。投标文件电子档不作为评审依据,以纸质版正本为准)并密封。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除投标文件内装订的,请另外单独打印携带一份)。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功能。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十、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上海新中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路***号*楼
联 系 人:秦智慧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