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2025-12-01 00:00:00
信息时间:**********信息来源:阅读次数:
****年姜堰高新区低碳绿色能源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姜堰高新区低碳绿色能源项目,项目业主为泰州昊新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银行融资,招标人为泰州昊新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泰州市姜堰区高新区
建设规模:约*****.**万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利用姜堰高新区片区工企厂房屋面布置光伏系统,包括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逆变器、光伏阵列汇流装置等设备,规划装机容量******。利用屋顶面积约***.**万平方米,共计安装******块*****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采用“全部自发自用”模式。
项目配套建设电化学储能电站用于光伏调峰,规划安装容量为****/*****,包括**套***/****储能单元。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 投标企业需为注册在姜堰区或在姜堰区有分支结构。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为二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无在建工程,不得为退休人员。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由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④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⑤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科技路***号**号楼(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
*.*投标地点为: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海路**号)(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州昊新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三水街道科技路***号**号楼
联系人:严女士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