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2026年度分局10个派出所食堂原材料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12-01
四川/成都 变更澄清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2026年度分局10个派出所食堂原材料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成都-2025-12-01 00:00:00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年度分局**个派出所食堂原材料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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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度分局**个派出所食堂原材料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之规定,因质疑成立且影响中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另行确定合同包*中标供应商(第*候选人)为成都巨基食品有限公司。评审价格为:****年度分局**个派出所食堂原材料(百分比):**%;****年度分局**个派出所食堂原材料(百分比):**%。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中标供应商(第*候选人):成都市长兴食品有限公司,更正为:成都巨基食品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合同包一)评审总得分(第*候选人):**.**,更正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计划编号:********************。

*、品目编码及名称:*********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监督管理部门及联系方式:温江区财政局,************。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

*、付款进度安排:(*)货款转账支付。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正式发票所盖公章必须是中标供应商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支票转账时收款单位必须是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规定的免收增值税的农产品可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核对无误后,**个工作日内结算该月货款。中标供应商每月第一个工作周内必须完成上月货款核对工作,超期未核的货款以采购人相关资料为准,若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物资未达到本合同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货款,直到协商解决争议为止。(*)若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付款问题,相关责任和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因系统原因主要标的单价为预算金额,实际以结算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地址: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建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号中航国际交流中心*栋*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女士

电话:**************

四川建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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