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5-12-0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郫都区公办幼儿园光环境提升工程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汉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洲腾工业园*栋*楼***
被投诉人: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德源街道红旗大道北段***号
被投诉人: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栋**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年郫都区公办幼儿园光环境提升工程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本项目是普通的货物采购,采购需求是能够完全确定的客观指标,并不是需要供应商提供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项目,也不是首购订购、设计等采购项目等能力对履约有直接影响的采购项目,将“供货(运输)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等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作为评分项,损害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投诉事项*:在采购文件中,将“供货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列入评分项,评审标准却以“完整提供”、“缺陷是指:存在项目名称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与本项目需求无关、仅有框架或标题、适用的标准(方法)错误、明显复制其他项目内容任意一种情形”等需要主观判断的词汇,没有细化与量化,且不属于采购需求中的指标,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损害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