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01
四川/泸州 质疑投诉
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泸州-2025-1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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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秋*****年春作业本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川印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蒲江县寿安工业集中发展区(寿安镇青蒲路东段**号)
被投诉人: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云台路**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恒源源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
四、基本情况
四川德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年秋*****年春作业本采购(*****************),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采购人违法委托社会代理机构代理集中采购目录内政府采购项目,涉嫌向社会代理机构输送利益
投诉事项*:本项目技术要求违反政府采购公平原则,加大供应商的投标成本,实际上是排斥潜在供应商,且涉嫌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本项目采购方式不符合法定适用情形。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