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25-12-01 00:00:00
现委托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浙交汇”平台对以下标的租赁权进行“网络竞价”式交易,于****年**月*日**时至**月*日**时开始自由报价,****年**月*日**时整开始限时报价,具体事宜详见“浙交汇”网站项目信息披露。
一、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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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房产坐落地址 |
规划用途 |
面积约(㎡) |
年租金底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租期(年) |
产权情况 |
免租期(含) |
招租公告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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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诚远大厦****室 |
办公 |
**.** |
*.****** |
*.** |
* |
有 |
无 |
*个工作日 |
注: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承租人条件:
*.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提供自然人身份证为准);
*.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国有全资、国资控股的除外),法人代表及控制(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以提供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股东证明、法定代表人及最大股东提供连带担保承诺书为准);
*.意向承租人需提供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以提供公告日之后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为准)。
*.被法院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页面查询结果为准)。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竞买保证金、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详见表格,以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如下账户为准。(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账号:******************,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受让方须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首年租金成交价的**%,取整数至百位)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标的租期详见上表,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每期租金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付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四、公开招租其他相关事项
*、有意竞买者需在公告期满日下午*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且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未成交者,保证金*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
*、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出租标的物目前处于使用中,竞得人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与不可控性,如因标的物腾空原因造成实际租赁期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重新明确租赁期限(以实际移交为准)。如在原租期届满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原承租方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标的物时,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标的物,竞得人也可提出终止本次交易,出租方所收款项全部无息退回,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无论标的物是否顺利交付,竞得人均需自行承担因本次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若公告期内无人报名,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个周期,即第一个周期****年**月*日至**月**日**时止,第二个周期****年**月**日至**月**日**时止。延长期内报名的,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网络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报名、资产展示安排:****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时止
咨询地点: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东方大厦****室
资产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
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督电话:*************
温州交运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温州开诚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