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2025-12-01 00:00:00
龙市河龙市镇段河道生态治理项目二期工程补遗文件**
龙市河龙市镇段河道生态治理项目二期工程
补遗文件**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龙市河龙市镇段河道生态治理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标段进行补遗澄清通知如下,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通知为准。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修改为“*.*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人,当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需推荐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人数可少于需推荐的人数。”
*、招标公告中的*.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由原来的“隆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现修改为“隆昌市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由原来的“**.*.*变更估价原则④材料价格执行《四川工程造价信息》价格参照隆昌市信息价,隆昌市信息价中没有的参照内江市市场价(不含税)调整”修改为“④材料价格执行《四川工程造价信息》价格参照隆昌市信息价,隆昌市信息价中没有的参照《隆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隆昌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隆府规〔****〕*号第六章第三十三条进行调整”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变更估价原则新增一条“(*)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偏差超过**%时,应按照各专业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对该项目单价进行重新组价调整”。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作调整,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工程所有补遗或答疑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内江市隆昌生态环境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锦军贤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龙市河龙市镇段河道生态治理项目二期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