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5-1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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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城市安全运行在线(一期)项目*应用支撑系统建设(标段二)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阅读人数:**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浙江城市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就“宁波市城市安全运行在线(一期)项目*应用支撑系统建设(标段二)”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一、招标内容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宁波市城市安全运行在线(一期)项目*应用支撑系统建设(标段二)
*.采购范围:宁波市城市安全运行在线(一期)项目—应用支撑系统建设(标段二),具体详见第四部分招标要求。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万元,其中基础功能平台的最高限价***万元,业务应用平台的最高限价***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中标人完成基础功能平台安装部署工作,经招标人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不少于*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中标人完成业务应用平台安装部署工作,经招标人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不少于*个月。(*)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进入项目质保(运维)期,质保(运维)期**个月。
*.中标数量:*家。
*.转包/分包:不允许。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若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费用*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地址、网卡***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四、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元整。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费用)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或电子保函费用转账凭证)编入投标文件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在线观看开标直播过程。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六、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发布。
八、其他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城市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偃月街***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人: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九五国际*座**楼
联系人:岑佩蓓、毛军华、周丙海
联系电话:***********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 话:*************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