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餐饮小吃经营服务及饮品经营服务项目更正公告(2025-JKCNCS-F3006)(第1、2包)
2025-12-01
全国 变更澄清
某部餐饮小吃经营服务及饮品经营服务项目更正公告(2025-JKCNCS-F3006)(第1、2包)
全国-2025-12-01 00:00:00
全国-2025-12-01 00:00:00
某部餐饮小吃经营服务及饮品经营服务项目更正公告(*****************)(第*、*包)
某部餐饮小吃经营服务及饮品经营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 )
一、项目名称
某部餐饮小吃经营服务及饮品经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更正内容:
*、原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一般资格审查“*.至申领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年”,现更正为“*.至申领谈判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年”;
*、原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表*.具体要求“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现更正为“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个体工商户提供)。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谈判文件以本更正公告发布版本为准。
四、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五、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电话:柴助理*************/***********
纪检监督电话:饶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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