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湾文体中心体育馆体育器材及普通设备第一阶段采购安装项目-体育器材及国民体侧室设备类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2-01
江苏/南通 质疑投诉
金沙湾文体中心体育馆体育器材及普通设备第一阶段采购安装项目-体育器材及国民体侧室设备类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苏/南通-2025-12-01 00:00:00

金沙湾文体中心体育馆体育器材及普通设备第一阶段采购安装项目*体育器材及国民体侧室设备类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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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湾文体中心体育馆体育器材及普通设备第一阶段采购安装项目*体育器材及国民体侧室设备类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金沙湾文体中心体育馆体育器材及普通设备第一阶段采购安装项目*体育器材及国民体侧室设备类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江苏迈冠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如皋市如城街道怡年西路***号

被投诉人:教育体育局/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朝霞路**号/南通市高新区金通路*号

相关供应商:南通铁人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路**号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代理机构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范围登记属于企业自主申报事项,不构成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绝对限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明确要求,企业从事许可经营项目需取得相关部门批准,低一般经营项目(如生产、销售)无需额外审批,仅需完成工商登记。经营范围未列明“生产”并不等同于无生产资质。”我公司对此不认可,请财政局进一步核实中标企业提供虚假资料应标事宜。*、代理机构回复的内容无实质性依据。*.认为中标企业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提供虚假数据。

投诉请求:取消南通铁人运动用品有限公司中标资格,依据相关规定及程序,将评分第二名公司确定为中标人。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

处理结果: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本项目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通州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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