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2025-12-01 00:00:00
关于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南湖区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资金竞争性存放评分指标与评分规则》(嘉南财〔****〕***号)等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
二、招标项目名称: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存放金额(万元) | 存款性质 | 备注 |
* | **** | *天通知存款 | **个月以内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资金存放的银行应符合以下条件:
(*)在嘉兴市本级设有经办机构;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违约事件;
(*)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行嘉兴市分行上年度综合评价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条款限制。
六、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线上报名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登录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进入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系统(以下简称“招标系统”),在竞标项目内按规定进行报名。第一步:选择本期招标项目,第二步: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成功后联系人会收到短信通知,逾期报名视为未报名。
注意事项:还未在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完成账号注册的投标人,请先完成供应商入驻。入驻审核通过后方能参与线上报名、投标等操作。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可在线查阅招标文件。
七、投标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投标起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起止时间内登录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进入招标系统,按规定进行投标,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确认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视为未投标。
*.“招标系统”平台操作咨询
咨询电话:*****;
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浙江省公款竞争性存放网上招标平台(*****://**********.***.**.***.**)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望湖路***号
联系人:栗鲁怡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由拳路***号紫御大厦**楼代理部
联系人:张华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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