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2025-12-01 00:00:00
武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武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武自规告字[****]**号
经武邑县人民政府批准,武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武邑县旧城西路以南、东昌街西侧,东至太平庄村农民集体、国有地;西至武邑金航新型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北至东关村农民集体;南至校前路。 | |||
| 出让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 | 二类居住用地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或*万元的整数倍 | |||||
| 备注 | 项目完成后按照(衡政规【****】*号)第三条、第十七条“配套非经营性公共设施最终所有权归政府所有,按照职责分工由相关部门予以接收、产权登记、管理和使用”、“新建住宅小区配套非经营性公共设施所有权向政府部门无偿移交,由其接收、管理使用”的规定执行。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出让的住宅用地(包括兼容住宅用地的其他地块),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约定竞得后成立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情形。不得以竞买后成立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为由接受个人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至 ****年**月**日到河北嘉竑拍卖有限公司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 ****年**月**日到河北嘉竑拍卖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 ****年**月**日**时**分在武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上述地块周围设施和外部条件均以现状为准,*******号地块受让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武地规(****)***号)和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竞买人及有关人员。
*、成交价不含税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号恒大华府*号公寓****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武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武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