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5-12-01 00:00:00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二、报价有效期:**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能北电****年度石灰石粉采购方案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 * | 石灰石粉\粒径***目 | ***,*** | 吨 | **% | ********** | 北仑电厂 | 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浙能北电****年度石灰石粉采购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宁波联辉是由浙江天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国能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合资的国有企业,天地环保是集团公司石灰石粉、粉煤灰等物资的集约化单位。一直以来,北仑电厂一、二、三期机组脱硫系统所用石灰石粉统一由联辉供应,从而实现全厂石灰石粉的统筹优化管理。 *、我公司机组无其他磨石粉厂和输送管路系统供应石灰石粉,采用汽车外运方式无法满足石灰石粉足量供应,同时由于我公司*台机组与国能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公司的*、*号机组共用石膏脱水系统,为保证石膏品质和脱硫回用水的统一性,北仑电厂一、二期所用石灰石粉需具有一致性。为保证公司机组脱硫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一直是由宁波联辉供应石灰石粉。 *、宁波联辉石灰石粉的稳定供应确保了公司机组脱硫设备正常运行,提供的石灰石粉满足我公司生产需要。宁波联辉一直能够认真履行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以上情况符合集团公司**/*************《生产、综合类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第五节单一来源采购章节第四十六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二)为了保证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等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宁波联辉建材开发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进港西路**号*号*层
八、公示有效期: ********** 至**********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 采购执行人:罗工 | 电话: ************* |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