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2025-1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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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东方市教育局关于公开选聘东方市民族中学食宿楼项目氡土检测单位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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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教育局
关于公开选聘东方市民族中学食宿楼项目氡土检测单位的公告
我局拟建东方市教育局关于公开选聘东方市民族中学食宿楼项目氡土检测单位的公告,为确保该项目氡土检测工作顺利实施,现对本项目氡土检测单位进行公开选聘。
一、工程名称
东方市民族中学食宿楼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
土壤氡检测及相关服务工作,并出具土壤氡检测报告。
三、项目建设单位
东方市教育局
四、资格要求
报名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土壤氡检测资质证书。
五、报名资格要求
报名人持单位介绍信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上午**:**—**:**;下午**:**—**:**)到东方市教育局(东方市八所镇康福路)现场报名,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到现场报名及参加选聘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身份证核验。
六、现场选聘所需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本公司社保证明;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三证合一)、项目经理注册证书;
(*)《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及相关岗位证书、社保证明;
(*)参加本次选聘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报价函须每个项目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且需注明报价金额及下浮率(格式自拟)。
注:以上材料(证书)情况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或通过网页查询的则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提供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并胶装成册。
七、选聘时间及地点
选聘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选聘招标控制价及评标方式:
*.本项目勘察费总控制价为:*****元
备注:若中标价高于概算评审价,概算评审价即合同价;若中标价低于预算评审价,中标价即合同价。
*.评选工作由选聘人从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评标专家库(东方片区)中邀请*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名参加选聘的所有单位按选聘公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统一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超*家(含*家)以上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对所有报价去掉最高值及最低值,报价下浮率浮动为*(不含)—**%(不含),选出一名报价接近所拆封报价平均值的单位作为本次选聘推选的单位(如报价最接近平均值者有两家或以上的,以报价低者为选定单位,如低报价中还出现相同者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氡检测单位),并在东方市政府网公示选定结果*天,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的氡检测单位签订合同。(备注:如本次选聘单位不足*家也不影响选聘工作)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十、选聘人
东方市教育局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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