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2025-12-01 00:00:00
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新安县****南嵩线新渑交界至石井元古洞段路面功能性修复工程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新安县****南嵩线新渑交界至石井元古洞段路面功能性修复工程项目
*、项目代码:************************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新安政采公开********
项目编号:新安工施招标(****)****号
*、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月**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二、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定标方法:票决法。
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行使投票权,每人投票支持一个中标候选人,票数最多且超过半数的确定为中标人。若中标候选人票数均未超过半数的,取票数前两名再次票决 确定中标人。因并列无法确定前两名时,由定标委员会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出前两名。票决采用记名方式,并注明投票理由。
现定标方法变更为:核查随机法。
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人。一般应采用“两次随机”选取方式,即首先随机抽取数字作为中标候选人的编号,现场记录后,再通过随机抽取编号的形式确定中标人。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现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变更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其他内容不变。
*.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安县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址:洛阳市新安县人和路**号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中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建业华阳峰渡*幢******
联系人:郭彦飞
电话:***********
监管部门: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