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2025-12-0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阜南县****年春季学期至****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送服务项目四包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洁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号合肥万创中心商业*座*楼
被投诉人*:阜南县教育局
地址:阜南县富陂大道与北环路交叉口东北***米
被投诉人*: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颍州中路全顺大厦*楼***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采购人阜南县教育局。(*)采购人未经调查仅以评委评审结果答复质疑。(*)未对奕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体系认证证书进行真伪审核。*、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中学生奶保障要求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未公示党氏公司相关资料。*、评标委员会。(*)评委未对米珞公司供销协议供方主体性质进行核查,认可其不符合要求的供销协议。(*)评委未严格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红头文件”标准审查米珞公司的荣誉材料,擅自认可网上公示截图的效力,评审标准执行不严。(*)评委未严格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红头文件”标准审查党氏公司的荣誉材料,破坏了评审的公平性与严肃性。(*)评委对学生奶奖项打分存在评审疏漏,影响公正。(*)评委评审时未对奕晨公司提供的体系认证证书进行专业性审核。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投诉事项*、投诉事项*第(*)条、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投诉事项*第(*)条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阜南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