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水环境公司液碱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更正公告(一)[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
2025-12-01
浙江/温州 变更澄清
关于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水环境公司液碱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更正公告(一)[温州市公用集团所属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
浙江/温州-2025-12-01 00:00:00
浙江/温州-2025-12-01 00:00:00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水环境公司液碱采购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采购文件第**页 | ▲投标截止时或评审过程中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予开标或评标。 | ▲采购响应(指投标或谈判、报价)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形,如采购文件事先已在指定媒体公开征求了供应商意见且无重大异议,或经专家论证且出具了“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木指标等没有歧视性和倾向性”意见的,同时采购信息已在本办法规定的媒体上公告,采购文件的发售和截止时间符合法定或本办法规定,由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认可后,可以按原采购方式继续进行采购活动,但采购项目第次评审活动除外。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公告()内容与原公告、原招标文件不致的,以本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乐清市城南街道丹清路*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单位名称: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乐清市城东街道海上明月北区*栋*单元****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监督部门:乐清水务纪检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温州公用事业发展集团乐清水务有限公司
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