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心理服务项目(三次)废标公示(2025-JWBTZT-F4004)(第1包)
2025-12-01
新疆/喀什地区 终止废标
开展心理服务项目(三次)废标公示(2025-JWBTZT-F4004)(第1包)
新疆/喀什地区-2025-12-01 00:00:00
新疆/喀什地区-2025-12-01 00:00:00
开展心理服务项目(三次)废标公示(*****************)(第*包)
一、项目名称:开展心理服务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终止的原因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军队采购网发布了《开展心理服务项目(三次)询价结果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间,第二名供应商新疆睿航惠能心理咨询有限公司对中标结果提出书面质疑,质疑事项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巴楚县小胡杨社会发展促进中心)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其投标应被认定为无效”,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原评审小组于**月**日对质疑事项进行了复核。经复核,质疑事项成立。为进一步保障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公平性,评审小组在复核质疑事项的基础上,对本次参与询价的所有供应商进行了重新审核。经查,仅新疆睿航惠能心理咨询有限公司*家供应商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效供应商数量未达到法定及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标准。
鉴于上述情况,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市场的公平公正,保障各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家的,应予废标”规定,对该项目予以废标。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公示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六、监督方式
投标人对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个工作日内,向质疑投标人作出书面答复。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监督人:王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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