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蕲春县财政局关于对2025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处理决定公告
2025-12-01
湖北/黄冈 中标结果
[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蕲春县财政局关于对2025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处理决定公告
湖北/黄冈-2025-12-01 00:00:00

蕲春县财政局关于对****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处理决定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蕲春县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湖北标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四路***号三楼

当事人*:湖北中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新一路*****号

当事人*: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文昌大道京东家电店*楼

当事人*:湖北中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齐昌大道明德酒店院内

三、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号)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蕲春县财政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抽取*家代理机构共计**个项目,采取自查、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相关检查情况如下:
*、湖北标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项目存在“设置经营年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等问题;
*、湖北中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项目存在“直接或变相对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设置阻碍”、“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等问题;
*、中和金磊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项目存在“设置不合理评审因素”、“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等问题;
*、湖北中昶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部分项目存在“设置近三年独立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存在设置差别歧视性条款”、“合同文件中违规收取投标保证金”等问题。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蕲春县财政局。

五、其他补充事宜

蕲春县财政局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