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1-27 00:00:00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白沙镇万年海水库产业发展道路工程可研的批复
发布日期: ********** **:**:**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关于申请审批白沙镇万年海水库产业发展道路工程可研的函》(白沙府函〔****〕***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区领导对区交通运输委《关于调整****年部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计划的请示》(公文办件〔****〕****号),签批意见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项目区域群众出行条件,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法人: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白沙镇东山社区、永兴镇黄庄村。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包含主线及支线两部分组成。其中,主线起于万年海水库大坝,止于团山堡;支线起于砖厂,止于加压站,长约*公里,道路路基宽度*.*米,*厘米厚碎石调平层,**厘米厚***水泥混凝土面层,每公里设置错车道不少于*个,设置混凝土边沟,最大纵坡不得超过**%。按规范设置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验收”。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万元,基本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补助及自筹。
七、建设工期:*个月。
八、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债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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