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2025-12-01 00:00:00
液体副产品项目*中油*#公告
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
液体副产品项目竞价文件
内蒙古佳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单位”)委托,现对液体副产品项目采取竞价方式进行销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液体副产品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竞价销售。
*.报名及审查要求:从合格经销商库中邀请符合条件的竞价方参加,无需做资格审查。
*.基准价设置:基准价(竞价底价)为竞价的基础价格,竞价价格为竞价单位自提含税价格(不含运费),我公司负责产品装车。
*.竞价方向:正向竞价(报价递增)。
*.竞价次数:在竞价有效期内,竞价单位只允许报价一次。
*.报价说明:竞价结束后,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价单位报价相同且为最高价的情况,则这些竞价单位将根据各自的生产能力平均分配货物。
*.价格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 序号 |
标的物 |
预估 产量 |
单位 |
竞价底价 (自提、含税) |
竞价有效期(竞价开始时间—竞价结束时间) |
备注 |
| * |
中油*# ****************/** |
****** |
升 |
*.*元/升(****元/吨) |
****年**月*日 **:*****:** |
|
| * |
中油*# ****************/** |
****** |
升 |
*.*元/升(****元/吨) |
****年**月*日 **:*****:** |
|
| * |
粗酚 ****************/** |
*** |
吨 |
优等品 ****元/吨 |
****年**月*日 **:*****:** |
合格品按优等品中标价格顺减***元/吨进行结算 |
二、产品质量相关指标
- 中油*#、中油*#产品
| 序 号 |
项 目 |
中油指标 |
|
| 中油*# |
中油*# |
||
| * |
水分,% ≤ |
* |
*.** |
| * |
密度(ρ**), */*** |
*.**~*.** |
*.**~*.** |
| * |
甲醇含量,% ≤ |
* |
*.* |
| * |
灰分,% ≤ |
*.* |
* |
*、粗酚产品
|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 标 |
|
| 优等品 |
合格品 |
||
| * |
酚及同系物(按无水计算),% ≥ |
** |
** |
| * |
馏程(按无水计算)(大气压力***.****) ***℃前馏出量(体积分数)/% ≥ ***℃前馏出量(体积分数)/% ≥ |
** ** |
** ** |
| * |
中性油含量(质量分数)% ≤ |
*.* |
*.* |
| * |
灼烧残渣含量(按无水计算)/% ≤ |
*.* |
*.* |
| * |
水分(质量分数)/% ≤ |
*.* |
*.* |
| * |
**值 |
*** |
*** |
三、竞价须知
*、常规约定条款
(*)产量:标的物中产量为我公司正常生产状态时的预估量,我公司在正常生产时可提供以上数量的产品,但有不可抗因素(地震和火灾等)和装置因故障停车除外,结算时以实际拉运数量为准。
在竞价有效期内如因我公司生产原因,实际产量超过竞价预估量,优先由第一成交人按照成交价接货。
- 提货要求:成交单位在成交周期内需根据我公司产量均衡安排车辆提货,我公司根据液体产品产量,通过电话或书面通知成交单位进行提货,成交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及时安排车辆到我公司提货。自书面通知发出后(不含通知发出当天)超过三天(不含第三天)成交单位车辆仍未抵达我公司进行提货的。超出三天的天数考核****元/天,单次最多考核金额****元。成交单位在本次成交周期内三次及以上接到书面提货通知后,车辆均超出三天到达的扣除保证金*****元不予返还。因提货不及时最终导致我公司生产装置运行受到影响的,我公司将扣除成交单位全部保证金(见竞价保证金条款)不予返还并有权解除合同。如造成其他损失,我公司保留向其索赔其他损失的权利。
*、强制性约定条款
(*)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为**万元整,竞价单位需在竞价报名前将**万元保证金支付到我公司指定账户(前期支付过保证金且未退还的可继续使用,货款余额足够的可出具书面申请用做保证金。)竞价报名前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竞价单位,不能参与我公司本次液体产品竞价。竞价结束后,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可在本轮竞价有效期结束后扣除违约事项扣款后退还成交单位(若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约定履行竞价期间数量的视为违约,依照双方签订合同违约条款执行。)未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可在我公司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回,未成交的竞价单位也可自行选择不退回,将其作为下轮竞价的保证金使用。
(*)货款支付: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需将当月全额货款或分批次于当次提货前支付当次提货的全部货款预付至我公司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呼伦贝尔市分行;帐号:************)。
(*)竞价企业销售约定:竞价方必须在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相关政策的前提下进行生产或销售活动,若竞价方未能按照上述要求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竞价方自行承担。若因此给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造成损失,该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追究竞价方的责任。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为了确保竞价过程的公平性和合法性,我公司仅接受符合国家规定具备竞价产品生产或经营资质,并且具备一定储存能力的企业参与竞价。
五、获取竞价文件(报名时间)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方式: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报名。
其他费用:本项目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竞价,平台可能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具体收费标准以平台实际公布为准,竞价方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到可能产生的平台服务费等额外成本,销售单位与代理机构不对因此而产生的任何成本或损失承担责任。
六、竞价时间
*.竞价开启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竞价方式:竞价方需在竞价开始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入竞价大厅参与竞价活动。如在使用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拨打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七、公告网站
本项目公示网站媒体为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八、开标
竞价结束选中成交单位后,代理机构将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向成交单位发送成交通知书。
九、结算
双方的结算周期为每个自然月。每月的结算和开票工作应在次月**日前完成。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
联系人:张冲
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佳信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腾阳华瑞园东区*号楼*******
联系人:田旭/电话:************
竞价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呼伦贝尔金新化工有限公司。
****年**月*日
如何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