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2025-11-26 00:00:00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兴安盟科右中旗****年育肥牛棚舍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兴安盟科右中旗****年育肥牛棚舍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
项目名称:兴安盟科右中旗****年育肥牛棚舍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兴安盟科右中旗东达百利舸城乡统筹示范产业园区(代钦塔拉苏木布日很茫哈嘎查宝根套卜艾里西南侧) |
| 建设单位名称 |
科尔沁右翼中旗扶农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
内蒙古盛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项目概况:现有项目现有*栋牛舍及运动场。本次改扩建新增**栋牛舍及运动场,改扩建实施后全厂共**栋牛舍及运动场、养殖肉牛****头,并配套新增干草棚、库房、青贮窖、精料库、堆粪场等。
为了减少牛舍及运动场恶臭,本项目采取科学合理的饲料配方,牛舍及运动场、堆粪场定期喷洒除臭剂,加强通风,以及厂区绿化等措施处理,并保持牛舍清洁、干燥环境,以减轻恶臭气体的产生和排放,除臭效率约为**%,经预测,恶臭气体在场界无超标点。
饲料配制在封闭库房内进行,根据预测***最大落地浓度为*.**μ*/**,占标率*.**%,出现距离为***,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二级标准。
本项目食堂设置*个基准灶头,安装净化效率不低于**%的油烟净化装置,经处理后由房顶烟囱排放,经计算,油烟排放浓度为*.****/**,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本项目生活污水量为***.****/*,排入化粪池后定期由专用吸污车清运至科右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保障中心污水处理服务股;牛尿液一部分尿液在运动场自然蒸发,其余通过垫料、粪便吸收,没有流动性尿液排放,随粪便和废垫料一并清运至堆粪场储存并堆肥,成肥后交由内蒙古中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还田。
本项目建成后投产后,各类机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中*类标准限值。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牛粪便、废垫料、病死牛、医疗废物、废机油、废包装袋和生活垃圾。牛粪便和废垫料堆肥交由内蒙古中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还田利用;病死牛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无害化处理;医疗废物和废机油收集于危废暂存间指定分区,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外购的尿素、添加剂等辅料产生的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至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工程分析,对土壤环境影响途径主要为牛舍、堆粪场等设施防渗层破裂导致粪污渗漏,在确保各项措施得以落实并得到良好维护的前提下,项目生产在短期内不会对土壤造成明显影响。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年第**号)等文件,建设单位于****年**月**日***月*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首次信息公开;于****年**月**日***月**日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在项目所在地进行张贴公示,同时分别于**月**日和**月**日在《兴安日报》进行两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单位和公众的反对意见。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兴安盟行政审批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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