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2025-12-01
江苏/常州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江苏/常州-2025-12-01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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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2025-12-01 00:00:00
投诉人:九江尚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了你单位对南师大溧阳实验初中化学实验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投诉。经依法审查,本机关于****年**月**日作出了溧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溧财预〔****〕**号)。
因通过邮寄送达(包括多次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邮件单号分别为:*************、*************)的方式无法向你单位有效送达上述决定书,且其他法定送达方式亦无法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述《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
*.货物标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主观分占比过高,设置的评分标准不合理;
*.本项目所要求的检测报告要求不合理。
投诉请求:
*.重新制定合适的货物标的评审标准,并具体量化每一条评审细则。
*.去除检测报告要求。
*.重新组织招投标。
二、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投诉和审查结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驳回投诉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日内,依法向溧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个月内向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溧阳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