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茶陵县同兴新能源有限公司100%产权及3万元债权
2025-12-01
山东/德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省级】茶陵县同兴新能源有限公司100%产权及3万元债权
山东/德州-2025-12-01 00:00:00
茶陵县同兴新能源有限公司***%产权及*万元债权
信息来源:省级公共资源
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茶陵县同兴新能源有限公司***%产权及*万元债权
转让方名称 水发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水发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
挂牌价格 **.**万元(人民币)
挂牌期间 **工作日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本项目挂牌金额**.**万元,其中,标的企业***%股权挂牌金额为**.**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转让方享有对标的企业债权本息共计*万元,债权挂牌金额为*万元。若形成竞价,溢价部分为股权溢价。 *、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实收注册资本*万元。 *、标的企业与茶陵县金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潜在法律纠纷风险。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中喜鲁专审**********号《审计报告》及华亚正信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国内企业法人。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意向受让方购买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不得为信托、投资基金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企业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将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现状、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挂牌标的,否则受让方应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产权中心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