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公安局警用无人机建设应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5-11-28
河南/漯河 招标采购
漯河市公安局警用无人机建设应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漯河-2025-11-28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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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公安局警用无人机建设应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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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漯河市公安局警用无人机建设应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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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 | ||||||||||
| *、项目名称:漯河市公安局警用无人机建设应用项目 |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预算金额:*,***,***.**元 |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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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项目概况:无人机平台选型与采购、**直传视频技术应用开发、智能警务系统开发、人员培训与技术支持、应用场景拓展与优化。 *.*采购范围: *台自动无人机场(相关荷载)、服务器及*年网络资源、无人机系统平台、*年运营维护支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 ||||||||||
| *、合同履行期限:*个月 |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招标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可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 ****年*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 ****年*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 *.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 ||||||||||
| *.售价:*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 *.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企业注册和**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号文及漯财购【****】**号文件的规定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漯河市公安局 | ||||||||||
| 地址:漯河市黄河路***号 | ||||||||||
| 联系人:王先生 | ||||||||||
| 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明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路与茶山路交叉口向东***米富仓实业院内四楼 | ||||||||||
| 联系人:张先生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
|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