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25-11-28 00: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顺路支行(太阳城支行迁址)及长春分行营业部装饰装修家具采购安装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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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归属平台
其他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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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方式
其他方式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顺路支行(太阳城支行迁址)及长春分行营业部装饰装修家具采购安装 中标候选人公示 我公司代理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顺路支行(太阳城支行迁址)及长春分行营业部装饰装修家具采购安装 ”招标工作。该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于****年**月**日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会议室评标结束,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推荐预中标单位如下: 一、推荐中标单位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顺路支行(太阳城支行迁址)及长春分行营业部装饰装修家具采购安装 *.招标项目编号:**************** *.第一中标候选人:吉林省昌宏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元 税率:**% 投标报价(含税):******.**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长春市琦琳家具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元 税率:**% 投标报价(含税):******.**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长春重山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税):******.**元 税率:**% 投标报价(含税):******.**元 *.交货期:接到供货指令后**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包含旧家具拆装、搬迁服务。 二、评定预中标结果的日期:****年**月**日 三、招标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号 联 系 人:吴思远、麦东淘、林树彬 联系电话:************* 以上预中标结果公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公示期间如果没有异议,预中标人将被确定为中标人并向其发中标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