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2025-11-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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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陉县国有建设 用地 使用权拍卖 出让 公告
井公资告字 [*** * ] ** 号
经井陉县人民政府批准 ,井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一 ( 幅 ) 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 编号 | 位 置 | 面积 ( 平方 米 )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 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 万元整倍数 ) | 规划指标 | |||
容积率 | 建筑高度 (*) | 绿地率 (%) | 建筑系数 (%) | ||||||||
[*** * ] ** 号 | 河北井陉经济开发区 (北区)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年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本地块采用 “标准地”方式供应,土地竞得人还需按照以下标准使用土地;(*)投资强度:***万元/亩;(*)亩均税收:**万元/亩;(*)能耗指标: ≤ ***.****;(*)产业类型:工业加工业;(*)建筑退道路红线:*.按《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石政函[****]**号)执行 。 *.因场地条件、建筑布局等客观条件限制确实达不到退地界规定要求,不影响公共利益且经相邻权属单位同意的,建设项目可适当减少退地界距离。(*)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地比例 ≤ *%;(*) 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占建筑面积比例 ≤ **%。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和自然人以及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的,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 年 ** 月 * 日至 *** * 年 ** 月 ** 日到井陉县建设北路 **号 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 * 年 ** 月 * 日至 ** ** 年 ** 月 ** 日到井陉县建设北路 **号 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河北 瑞光 拍卖有限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截止时间 为: *** * 年 ** 月 ** 日 **时**分 。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 * 年 ** 月 ** 日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 年 ** 月 ** 日 * * 时 **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井陉县建设北路 **号 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采取网络和现场结合的方式竞价)。
拍卖时间为 : *** * 年 ** 月 ** 日 * * 时 **分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号地块按照“标准地”模式出让,执行“降地价”政策。竞买人需按照井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工业用地拟出让“标准地”建设指标要求执行。
(二)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口头竞买申请。
( 三 )本次拍卖出让委托河北 瑞光 拍卖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八、联系方式与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井陉县建设北路 **号 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邢先生
联系电话: *********** ***********
开户单位: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井陉支行
银行 账 号: ************
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年 **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