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集团2枚商标被“撤三”维权项目采购竞价公告
2025-11-28
甘肃/嘉峪关 招标采购
酒钢集团2枚商标被“撤三”维权项目采购竞价公告
甘肃/嘉峪关-2025-11-28 00:00:00
,
甘肃/嘉峪关-2025-11-28 00:00:00
酒钢集团*枚商标被“撤三”维权项目采购竞价公告
- 项目编号:*********************** 浏览次数:**
| 公告基本信息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酒钢集团*枚商标被“撤三”维权项目采购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采购单位 | 审计风控法务部 | 评标办法 | 单项最低价法 |
| 采购方式 | 竞价(阳光采购)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 联系人 | 李杰春 | 联系电话 | ***********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概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 *.**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 | 公告(报名)结束时间 | ********** **:**:** |
| 是否设置降价幅度 | 已设置每一个标的降价幅度 | ||
| 竞价开始时间 | ********** **:**:** | 竞价结束时间 | ********** **:**:** |
| 保证金金额(元) | *** | ||
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物料编码 | 标杆价类型 | 数量 | 单位 | 标杆价格(元/人民币) | 税率 | 品牌/厂家 | 技术标准 | 交货日期 | 备注 | 计划需求单位 |
|---|---|---|---|---|---|---|---|---|---|---|---|---|
| * | 酒钢集团*枚商标被“撤三”维权项目采购 | ************************************ | 计划采购价 | *.**** | 项 | **** | *% | 内容:负责证据组织审核提交、答辩、申请复审等行政撤销阶段的代理,按结果后付费。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书面决定结果进行验收,并作为付款依据。 费用构成:本项报价含两枚商标的税费、代理费、代为缴纳行政规费、邮寄费等一切费用。 费用支付条件:按维权结果(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最后决定为准)支付,即:*.两枚商标被全部撤销按总报价的**%支付;*.两枚商标被撤销部分已核定/服务商品范围的或只撤销*枚商标按总报价的**%支付;*.两枚商标及全部核定/服务的商品被全部保留按总报价的***%支付。后付费,在付款前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 | 一、费用:本项报价含两枚商标的税费、代理费、代为缴纳行政规费、邮寄费等一切费用。 二、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书面决定结果进行验收,并作为付款依据。 三、费用支付条件:按维权结果(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最后决定为准)支付,即:*.两枚商标被全部撤销按总报价的**%支付;*.两枚商标被撤销部分已核定/服务商品范围的或只撤销*枚商标按总报价的**%支付;*.两枚商标及全部核定/服务的商品被全部保留按总报价的***%支付。后付费,在付款前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四、 注意义务:各竞价参与人须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代理机构。各竞价参与人须确保竞价申请人的商业秘密、勤勉尽职。因本维权项目避免产生超过法定举证期间的规定,拟成功竞标人需在竞价结果公布后*日内主动与竞价申请人联系并获取相关信息,若存在放弃本次竞价结果意愿的需在*日内出具、并送达盖章的书面放弃文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序号 | 资质名称 |
|---|---|
| * | 竞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
| * | 竞价人须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代理机构 |
| * | 竞价人不是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
技术服务费收取
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方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向投标人提供有偿平台技术服务。具体收费标准见《关于下调酒钢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公告》
其他说明内容
- 具体详见本项《竞价说明》
附件信息
酒钢集团*枚商标被“撤三”维权项目采购竞价公告
- 项目编号:*********************** 浏览次数:**
| 公告基本信息 |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酒钢集团*枚商标被“撤三”维权项目采购 |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 采购单位 | 审计风控法务部 | 评标办法 | 单项最低价法 |
| 采购方式 | 竞价(阳光采购)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 联系人 | 李杰春 | 联系电话 | ***********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概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 *.**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 | 公告(报名)结束时间 | ********** **:**:** |
| 是否设置降价幅度 | 已设置每一个标的降价幅度 | ||
| 竞价开始时间 | ********** **:**:** | 竞价结束时间 | ********** **:**:** |
| 保证金金额(元) | *** | ||
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物料编码 | 标杆价类型 | 数量 | 单位 | 标杆价格(元/人民币) | 税率 | 品牌/厂家 | 技术标准 | 交货日期 | 备注 | 计划需求单位 |
|---|---|---|---|---|---|---|---|---|---|---|---|---|
| * | 酒钢集团*枚商标被“撤三”维权项目采购 | ************************************ | 计划采购价 | *.**** | 项 | **** | *% | 内容:负责证据组织审核提交、答辩、申请复审等行政撤销阶段的代理,按结果后付费。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书面决定结果进行验收,并作为付款依据。 费用构成:本项报价含两枚商标的税费、代理费、代为缴纳行政规费、邮寄费等一切费用。 费用支付条件:按维权结果(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最后决定为准)支付,即:*.两枚商标被全部撤销按总报价的**%支付;*.两枚商标被撤销部分已核定/服务商品范围的或只撤销*枚商标按总报价的**%支付;*.两枚商标及全部核定/服务的商品被全部保留按总报价的***%支付。后付费,在付款前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 | 一、费用:本项报价含两枚商标的税费、代理费、代为缴纳行政规费、邮寄费等一切费用。 二、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书面决定结果进行验收,并作为付款依据。 三、费用支付条件:按维权结果(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最后决定为准)支付,即:*.两枚商标被全部撤销按总报价的**%支付;*.两枚商标被撤销部分已核定/服务商品范围的或只撤销*枚商标按总报价的**%支付;*.两枚商标及全部核定/服务的商品被全部保留按总报价的***%支付。后付费,在付款前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四、 注意义务:各竞价参与人须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代理机构。各竞价参与人须确保竞价申请人的商业秘密、勤勉尽职。因本维权项目避免产生超过法定举证期间的规定,拟成功竞标人需在竞价结果公布后*日内主动与竞价申请人联系并获取相关信息,若存在放弃本次竞价结果意愿的需在*日内出具、并送达盖章的书面放弃文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序号 | 资质名称 |
|---|---|
| * | 竞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
| * | 竞价人须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代理机构 |
| * | 竞价人不是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的失信被执行人 |
技术服务费收取
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方甘肃文锐电子交易网络有限公司向投标人提供有偿平台技术服务。具体收费标准见《关于下调酒钢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公告》
其他说明内容
- 具体详见本项《竞价说明》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