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整体改造工程(二期)首次开办配置项目4、6号楼图书馆、档案室家具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2025-11-28
广东/深圳 变更澄清
关于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整体改造工程(二期)首次开办配置项目4、6号楼图书馆、档案室家具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广东/深圳-2025-11-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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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整体改造工程(二期)首次开办配置项目*、*号楼图书馆、档案室家具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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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整体改造工程(二期)首次开办配置项目*、*号楼图书馆、档案室家具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整体改造工程(二期)首次开办配置项目*、*号楼图书馆、档案室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在招标文件公示期间潜在供应商提出的疑问。根据采购单位来函意见,现对于提问事项回复如下:
一、关于:**************、**************为同一单位同一时期的采购项目,同是考察投标人创新能力但评分准则不一致的疑问。
回复:评分准则差异源于项目实际需求。即使是同一单位同一时期项目,因采购内容(如家具类型、用途)、技术复杂度、采购规模、履约要求等不同,对创新能力的考察侧重点存在区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整体改造工程(二期)首次开办配置项目*、*号楼图书馆、档案室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中采购的家具是放置于图书馆、档案室这种公共场所中的,因此,更侧重于家具的实用性和耐用性;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整体改造工程(二期)首次开办配置项目*、*号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中采购的家具是放置于不同科室不同办公室中的,需要具有一定的定制化需求,使家具具有一定的新颖性和美观性。综上,创新能力评价”评分因素的设置是为匹配项目实际需求,因此不做修改。
二、关于针对招标文件“货物需求明细”的修改:
(*)序号** 钢制文件柜*数量由原来的**个修改为***个;(*)序号**货架数量由原来的*个修改为**个;(*)序号**培训椅数量由原来的**个修改为***个;(*)序号**培训桌数量由原来的**个修改为***个。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澄清内容详见最新招标文件(公告附件),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龙井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实施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东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
系统技术支持:*************转*转*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年**月**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