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2025-11-28 00:00:0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积极参加。
、项目名称:浙商银行舟山分行资产保全条线律师服务增补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最高限价:/。
四、招标内容: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入选家数 |
| * | *.诉讼法律事务,代理进行授信类风险资产的诉讼事宜及非授信类诉讼案件的诉讼/仲裁事宜;以及以我行作为被告或第三方的被诉案件代理事宜。包括审、二审、再审、执行全部阶段相关法律事务; *.非诉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进行签发律师函、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资产转让尽职调查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 有效投标单位数为*家及以上的,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家投标单位入围;有效投标单位数为***家,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 * 家投标单位入围;有效投标数不足 * 家,则作流标处理,重新进行招标。 |
| 备注:合同服务期内,具体服务区域必须服从招标人安排,招标人不保证项目的数量,入选单位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补偿或赔偿。具体实施的项目由招标人视情况进行分配。 | |||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或《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执业许可证》,并通过司法行政机关最近年度检查考核(新成立的律所尚无年检考核的,不作年检要求);【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或《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执业许可证》并附最近年度检查考核通过记录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委托、挂靠等不属于投标人的主体参加;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特别说明:本项目仅接受律师事务所总所或其任分所参与投标,不允许总所与其分所、同律师事务所的不同分所同时参与投标。如若总所、分所同时投标,则仅接受总所投标;同总所名下有两家或以上分所投标的,仅接受保证金最先到账的分所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项目标段项下的投标活动。
*.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 年** 月** 日至今,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投标人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
☑线上获取;
*.地址(网址):*****://****.******.******.***。
*.获取时间段:每天上午**:**至**:** ,下午**:**至**:**(北京时间)。
*.方式:投标人登录浙商银行数智采购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浙商银行数智采购平台*帮助中心”。)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电子交易:浙商银行数智采购平台(*****://****.******.******.***)。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电子交易:浙商银行数智采购平台(*****://****.******.******.***),
备注:如采用电子交易,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但中标人须在中标后*个工作日内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份。
九、投标保证金
□无。
☑有: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不分标段),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并到账。
十、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金采网(***.*****.***)、浙江政府采购网(****://****.***.**.***.**)、浙商银行数智采购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业务咨询:
*.招标人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干岛街道绿岛路** 号
联系人:欧阳湘波
联系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清水桥路***号新城国际*********
业务联系人:陈小芳、刘君莉
联系方法:***********、***********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异议联系人:熊老师
联系方法:***********
十二、电子招投标的说明:
*.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浙商银行数智采购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供应商注册”,进行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数字证书***浙商银行数智采购平台**申领使用操作手册”;安装“浙商银行数智采购体化管理投标客户端”**前往“浙商银行数智采购平台*帮助中心*资料下载*浙商银行数智采购体化管理投标客户端下载”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数字证书登录浙商银行数智采购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浙商银行数智采购体化管理投标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招标人、代理机构将依托浙商银行数智采购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浙商银行数智采购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浙商银行数智采购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浙商银行数智采购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浙商银行数智采购平台“帮助中心*资料下载*浙商银行数智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平台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天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