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城市管理局垃圾填埋场膜覆盖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2025-11-28
河南/洛阳 中标结果
新安县城市管理局垃圾填埋场膜覆盖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河南/洛阳-2025-11-28 00:00:00
河南/洛阳-2025-11-28 00:00:00
新安县城市管理局垃圾填埋场膜覆盖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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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竞谈******** |
| *、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城市管理局垃圾填埋场膜覆盖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 *、评审日期:****年**月**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新安政采谈判(****)******号**新安县城市管理局垃圾填埋场膜覆盖项目新安县鑫达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汉关街道南庄村*区**号***,***.**元评审价格:******元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元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郑丽霞、张红伟、孟琦(采购人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 收费金额:*,***.**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联系电话:*************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安县城市管理局 |
| 地址:新安县建设大厦四楼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迈红东方商务楼****室 |
| 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