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涂九一丘39.5亩土地租赁发包
2025-11-28
浙江/绍兴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海涂九一丘39.5亩土地租赁发包
浙江/绍兴-2025-11-28 00:00:00

海涂九一丘**.*亩土地租赁发包

发布日期:********** **:** 信息来源: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访问次数:

经有关部门核准,公开招租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双埠村九一丘**.*亩土地经营权发包 ,现公告如下

一、招租概况:

*.标的位置标的位于上虞区海涂九一丘嘉绍高速以西发包土地总面积约**.*亩,资源用途为种植、养殖,以上标的详细地点、面积界定以现场察看为准。(详见附图)

*.招租起始价:*****元/第一年***元/亩/第一年)。

*.租赁期限:*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因上级部门拆迁、征用,自动终止租赁期限).

*付款方式:一年一付,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时付清首年承租费,以后每年在**月**日前支付,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递增***元。并交纳*****元履约保证金,不计息,租期满后一个月内退还。若承租方不按时支付,则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承租方应承担招租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招租方在收到承租费后应当开具绍兴市上虞区村合作经济组织收款统一票据。

*、租期满后一个月内,承租方应自行清理完地上作物和其他附属设备等。若承租方逾期不清理或不返还土地的,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每天按当年合同租金*%向招租方支付占用使用费。

*.承租方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改变资源现存状态,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物规格、方位,不得擅自破坏、改变现状及高程,严禁吹、填土方,不得种植绿化苗木等特殊作物,不得擅自转租给他人,承租方擅自改变或擅自转租他人的,招租方有权提前终止并解除合同,要求承租方恢复原状,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提前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

*、本次招租项目招租方根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海涂田附着物进行评估,按照评估价进行补偿。投标人(除原租户外)在中标后以第三方评估价作为补偿。若新租户中标,需依据评估报告完成现场验收,验收后向原租户支付第三方评估价补偿费用,待该补偿事宜办结后,村委会再与新租户签订正式租赁合同。

*、需提供竟标人(企业法人)****年以来征信记录征信记录(如果是原租户的不再提供)

二、招租形式:有底价的一次性竞标。

三、报名条件:注册地在上虞区崧厦街道区域范围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律规定除外)并经营的农业种、养殖*年及以上农业种、养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崧厦街道区域内在履行土地租赁合同(承包合同)时存在租赁费拖欠现象,或履行土地租赁合同(承包合同)过程擅自改变土地现状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征信存在不良记录的,或存在渔塘租赁(承包)纠纷情况的,不得参与报名;

   、报名需带资料和注意事项: 

*.企业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验证后予以退还]和复印件)。

*.报名参加人数不足二家的,可以由双方协商成交并签约,成交价不低于标底价。

*.竞标保证金 凡参加本次招租活动的投标人均应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整(不计息),保证金缴纳账户: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虞分公司,开户行:农商银行股份制有限公司上虞营业部,银行账号:***************。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下午**时**分(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逾期缴纳的,本公司将不予受理报名或视作无效报名处理。

 

、报名时间、地点:

****年 ** 月 * 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的工作时间内,到绍兴市上虞区颖泰大厦*楼(浙江广正),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领取相关资料。(节假日期间不予受理报名)。

  1. 竞价时间及地点:****年 ** 月 * 日上午* 时 ** 分。地点:绍兴市上虞区颖泰大厦*楼(浙江广正)。

七、本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方承担。

八、看样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

章女士  联系电话:***********

 

绍兴市上虞区崧厦街道双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江广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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