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5-11-28 00:00:00
为持续提升北仑区商业综合体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根据省局“阳光餐饮”街区(综合体)建设要求,结合《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波市北仑区商务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记分管理办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容,拟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北仑银泰和富邦商业综合体内的餐饮单位及夜市摊位开展食品安全评估服务。现就该项目公告采购。
一、项目名称
北仑区“阳光餐饮”综合体食品安全记分评定服务项目
二、项目经费和服务期限
子包号 | 招标内容 | 项目经费 | 主体数 | 最高限价 |
一 | 北仑区“阳光餐饮”综合体食品安全记分评定服务项目(餐饮服务单位) | ≤**元/家次 | ≤***家 | *万元 |
二 | 北仑区“阳光餐饮”综合体食品安全记分评定服务项目(夜市摊位) | ≤**元/家次 | ≤***家 | *.*万元 |
注:银泰和富邦两个商业综合体内餐饮服务单位服务项目经费不超过**元/家次,主体数不超过***家,一年费用不超过*万元;两大商圈内的夜市摊位服务项目经费不超过**元/家次,主体数不超过***家,一年费用不超过*.*万元;两项服务项目经费合计不超过*.*万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以下资格条件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迟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地点:宁波市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楼****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五、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
宁波市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楼****室
七、评标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人通过邮寄或现场进行收发。
招标人: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宁波市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楼****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邮编:******
北仑区“阳光餐饮”综合体食品安全记分评定服务项目附件.***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