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11-27 00:00:00
穗莞深城际铁路运营品质提升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穗莞深城际铁路运营品质提升工程[项目编号:***********]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共有*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共否决*家投标人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时**分止),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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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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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成)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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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万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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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得分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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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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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工期 |
***个日历天 |
***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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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
雷剑波 |
王冠勇 |
熊小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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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书编号 |
陕**************** |
粤**************** |
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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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郝小波 |
刘重庆 |
王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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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员 |
袁明杰 |
黎永强 |
张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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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程业绩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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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工程业绩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号万胜广场*塔**楼
电话:***********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计划合同部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号万胜广场*塔**楼
电话:************
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年**月**日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