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2025-11-28 00:00:00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段工程施工***标——二河闸至进洪闸河道疏浚工程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段工程施工***标—二河闸至进洪闸河道疏浚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段工程施工***标—二河闸至进洪闸河道疏浚工程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二河枢纽段工程施工***标—二河闸至进洪闸河道疏浚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淮河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捌仟叁佰捌拾肆万肆仟玖佰玖拾陆元玖角玖分(*********.**元)
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袁俊周
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皖****************),*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
技术负责人:王鹏程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皖****************)
企业业绩:
*.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施工**标—临北段河道堤防工程(*#排泥场)
*.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施工***标*花园湖河道堤防工程(*#排泥场)
项目经理业绩:
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施工**标—临北段河道堤防工程(*#排泥场)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淮河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新城区元和路*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捌仟贰佰陆拾玖万零壹佰壹拾陆元玖分(*********.**元)
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宋光宪
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苏****************),*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
技术负责人:段丽知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苏****************)
企业业绩:
*.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施工**标—临北段河道堤防工程(*#南排泥场)
*.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施工***标—花园湖河道堤防工程(*#、*#)排泥场
项目经理业绩:
淮河干流蚌埠~浮山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施工**标—临北段河道堤防工程(*#南排泥场)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湖南建投水利水电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号省水利厅大院招待所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亿捌仟叁佰壹拾叁万捌仟零陆拾叁元伍角壹分(*********.**元)
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刘文杰
证书名称及编号: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湘****************),*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
技术负责人:郭加庆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湘****************)
企业业绩:
*.宁乡市灰汤镇紫龙湖清淤疏浚工程
*.湘阴县湘江流域(湾河口)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经理业绩:
湘阴县湘江流域(湾河口)综合治理项目
否决投标情况:无
招标人名称: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号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号
项目负责人:何工
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电话:************。
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