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1-28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5-11-28 00:00:00
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川之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号综合楼*楼**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镇卫生院)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滨河路*号、**号

被投诉人: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路***号*栋*层*号

相关供应商:江西恒辞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药都科技产业园创新大道***号*#厂房四楼****室

四、基本情况

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镇卫生院)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西恒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辞公司”)的中标产品艾瑞康*******心电监护仪核准功能范围不包含本次招标要求的Ⅲ类分析功能,存在资质等级不符问题。

投诉事项*:第一中标候选人恒辞公司涉嫌技术参数虚假应标问题。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三)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成都市青白江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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