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2025-11-28 00:00:00
标的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 | 监测编号 | ||
| 标的名称 | 临沂市沂州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所持临沂市金凤凰置业有限公司债权 | 转让底价 | ****.**万元 | |
| 挂牌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 标的所在地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北京路**号临商大厦**楼 |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
| 挂牌公告日期 | **个工作日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 重大事项及披露内容 | *.转让标的整体转让,不予拆分; *.截至****年*月**日,该笔债权本金余额***.**万元,利息****.**万元,代垫费用*.**万元,债权总额为****.**万元。 担保情况:该笔债权由徐士东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抵押物:为临沂市金凤凰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兰山区涑河南街*号*号楼***室房地产及分摊土地使用权。 房产:兰山区涑河南街*号*号楼***室,房屋产权证号为临房权证兰山区字第*********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面积为****.**平方米,钢混结构,建成于****年,用途为商业用房; 房产共用宗地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临兰国用(****)第****号,土地使用权人:临沂市金凤凰置业有限公司,使用权类型:出让商业用地,使用权面积******㎡,使用权终止日期:****年*月** 日。 抵押物已办理抵押登记,他项权证号:临房他证兰山区字第******号,担保债权金额****万元,抵押范围含房产分摊土地使用权。房屋他项权利人:临沂市沂州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相关借款、担保协议等材料置于中心备查。转让标的房屋为抵押资产,未变更至转让方名下。 *.该笔债权已在兰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执行,调解书案号为(****)鲁****民初****号、执行案号为(****)鲁****执****号。 *.该笔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限内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签署《债权尽调承诺函》(详见附件),《债权尽调承诺函》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山东天恒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恒信评咨字(****)第****号《价值分析报告》及山东德衡(临沂)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临沂市沂州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处置临沂市金凤凰置业有限公司典当债权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书》。 *.标的查看联系人:孙经理,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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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自《债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债权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转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债权转让协议》、逾期支付或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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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处置方案 |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购买;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本转让标的的债务人及关联债务人不得购买; *.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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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 收取方案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 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事项: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履行相关交易程序、办理相关交易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二、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交易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一)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的,或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署《债权转让协议》的; (二)不支付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三)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 (四)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临沂市沂州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 |||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北京路**号临商大厦**楼 |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 | 刘新春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批准单位名称 | 临沂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临沂市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决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