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2025-11-28 00:00:00
武汉市汉阳区财政局关于对武汉市汉阳区****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检查处理决定公告
一、项目名称:武汉市汉阳区****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检查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武汉中阳盛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号第*栋***、***室
当事人*:武汉佳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百灵路*号铁桥*座**层**号
当事人*:湖北坤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号第**栋
当事人*:武汉闻道工程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墨水湖北路**号红光商业综合楼**楼
当事人*:湖北卓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号*号楼*楼
三、基本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 省公安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 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鄂财采发〔****〕* 号)文件要求文件精神,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汉阳区财政局从双随机平台上抽取了武汉中阳盛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佳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坤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闻道工程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卓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中林智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家公司,其中中林智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与省内其他县区抽取重复,由省厅协调去重,我局对其他*家代理公司对进行了评价。本次评价共计**个项目,对照财政部制定的“工作指引”程序和步骤,采取自评、书面检查、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本次评价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经查,本次评价检查的主要问题:采购文件编制方面,将未在采购需求中列明的内容作为了评审的因素、未明确逾期支付资金的违约责任和验收方案、将“省、市级平台”业绩作为打分项;个别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打分;未及时公示采购合同;未按公示的收费标准收费等问题。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监督评价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将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报告我局。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采购代理机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加强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学习、提高采购代理工作服务质量,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更好的服务。
武汉市汉阳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