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2025-11-28 00:00:00
[拍卖]*******************交易公告[尚未报名]
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广利政公自然供(拍)告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令第**号)等规定,经广元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壹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土地面积㎡ (净用地) | 出让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挂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
建筑高度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率 | ||||||||
******************* | 广元市利州区龙潭乡界牌村 | ****.**平方米(合*.**亩) | 商业用地 | **米 | ≤*.* | ≤**% | ≥**% | ** | ***(不含契税、交易服务费) | **.* | *万元/次或*万元整数倍/次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拖欠土地价款或被纳入信用联合惩戒期间的申请人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网上下载出让文件,申请人须于****年**月**日**时**分前通过账号密码或**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下载出让文件。**数字证书办理方式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办事指南(咨询电话:************)。
五、申请人须于北京时间****年**月**日上午**:**前通过申请人的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网上银行转账方式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实行网上提交报名资料(不接受纸质资料),报名资料须加盖竞买申请人公章,申请人须于****年**月**日上午**:**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提交报名资料。
七、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审查将于北京时间****年**月**日下午**:**由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根据申请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上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年**月**日上午**:**在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四楼拍卖厅举行。
九、竞买人须踏看地块现场,踏勘时直接与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相关人员联系,并保留影像资料。
十、特别约定。
(一)竞得人缴清全部价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由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会同龙潭乡政府负责向受让人办理正式交地手续;若土地出让价款未缴清或违约责任未处理,交地时间顺延,出让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二)竞得人必须在**个工作日内与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出让人终止供地,不退还保证金;受让人须严格履行出让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如违约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
十二、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玉潭路**号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四楼
联系人: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利州区分局
吴女士************
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吴女士************
十三、信息发布媒体
*.广元日报
*.中国土地市场网(*****://***.*********.***)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元市)(****://***.********.**/)
*.微信公众号:******(利州政务)
广元市利州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