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莒县招贤老年康复中心委托运营采购服务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1-25
山东/日照 质疑投诉
关于莒县招贤老年康复中心委托运营采购服务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山东/日照-2025-11-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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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莒县招贤老年康复中心委托运营采购服务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发布人:政府购买服务科发布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二、项目名称:莒县招贤老年康复中心委托运营采购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知护和伊养老(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育知东路**号院*号楼**层*单元**** *、被投诉人:莒县民政局、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莒县银杏大道**号、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号名士豪庭*号市级公建*********室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对莒县招贤老年康复中心委托运营采购服务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同日依法予以受理。投诉事项:*.对质疑事项*(评委对投诉人投标文件评审得分存在偏差)的回复,存在说套话、说官话,敷衍了事的情况。*.对质疑事项*(评委对有关公司投标文件评审得分存在偏差,评审得分差额达**分,且如此大的差额得分评审出自同一评委,出现偏向性“畸高、畸低”的情形,存在严重评审偏差)的回复,存在敷衍了事的情况。*.对质疑事项*(评委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进行评审,幸福盛地和莒州养老公司存在(一)综合实力中①业绩②实力③历年荣誉不完善,(二)人员配备情况中拟投入人员数量、持证上岗情况不满足要求的问题)的回复,存在回避、糊弄的情况。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投诉事项*和投诉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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