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缙云县聚能建设有限公司《异议书》的回复函
2025-11-28
福建/宁德 变更澄清
关于缙云县聚能建设有限公司《异议书》的回复函
福建/宁德-2025-11-28 00:00:00

关于缙云县聚能建设有限公司《异议书》的回复函

项目编号:*****************

信息时间:**********

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详情
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质疑截止时间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投标截止时间 ********** **:**

关于对“霞浦县松城街道西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三期)”项目异议的回复函

缙云县聚能建设有限公司:

贵司于****年**月**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的关于“霞浦县松城街道西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三期)”项目(招标编号:[********************])评标结果的异议书,我单位已收悉。对此,我单位高度重视,并依法启动了核实程序。

贵司异议认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晟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杨杰周存在“挂证”嫌疑,且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项目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在岗人员”的要求。为审慎处理贵司提出的异议,我单位发函项目所在地的监管部门——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所涉“年产***万平方米高精密印制线路板改造项目”中杨杰周的相关情况进行官方核查

根据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正式核查结论(详见附件),现对贵司的异议回复如下:

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复函证实,杨杰周在“年产***万平方米高精密印制线路板改造项目”中,系由总承包单位福建晟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临时派驻的现场管理人员,其劳动关系、社保缴纳均属晟凯公司其在其他项目的兼职管理行为,未改变其作为晟凯公司在岗员工的事实,不构成贵司所异议的“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的“挂证”行为。因此,贵司的异议缺乏事实依据,不予支持。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福建晟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杨杰周的资格条件,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原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有效。

感谢贵司对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关注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如贵司对此答复仍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法定时限内,依法向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特此函复。

附件:《武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协助核实“霞浦县松城街道西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三期)”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杨杰周相关情况的复函》(武建建函〔****〕**号)

招标人:霞浦县人民政府松城街道办事处

日期:****年****

附件:

关于对“霞浦县松城街道西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三期)”项目异议书的回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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