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5-11-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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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公告
受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区税务局的委托,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区税务局食堂托管(劳务)经营采购”项目进行发包,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区税务局食堂托管(劳务)经营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六安市城区
*、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区税务局
*、项目实施主体(发包人)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与嵩竂岩路交叉口
*、项目类型:服务类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发包控制价(最高限价):**万元/年
*、标段(包别)划分:*个包
**、服务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区税务局食堂托管(劳务)经营进行发包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年(采取*+*+*模式:合同*年*签,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发包文件的获取: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获取方式:①本项目发包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下载;②供应商办理**联系电话************、************;③供应商在下载发包文件(答疑澄清等相关文件资料)过程中若遇到问题,电话:************,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获取发包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发包文件、补充公告和澄清文件等资料,否则,发包人不予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供应商是否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发包文件由发包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通过平台系统展示判断。
四、发包时间及地点:
*、发包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发包地点及响应文件送达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区税务局(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与嵩竂岩路交叉口)五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发包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宜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发包会议。若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是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验证。否则,发包人不予受理。
(*)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提供。
八、联系方式:
*、发包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裕安区税务局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齐云西路与嵩竂岩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众智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佛子岭东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