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2025-11-28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三台县****年弱筋小麦产业集群项目气象(病虫)监测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川信智控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绵竹市紫岩街道***号
被投诉人:三台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三台县北泉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本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台县恒昌路台北国际广场一期一栋二楼
相关供应商:成都嘉禾丰源农林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华兴正街*号王府井商贸*座****
四、基本情况
四川本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三台县农业农村局三台县****年弱筋小麦产业集群项目气象(病虫)监测(*****************),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有重大缺陷,评审因素没有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目标相关的因素确定,采购需求未对需要的评审因素进行具体和明确的要求,专家并没有评审依据。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有重大缺陷,评标委员会未停止评标,未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以不合理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生产制造商不具备该产品的生产能力,中标供应商存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形。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二十九条第(一)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三台县财政局
****年**月**日



